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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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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8-5-19

1、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书处理、档案、信访等;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负责局机关普法、计生、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机关”等工作。
2、综合计划科职责
负责全州人才资源预测与规划工作;研究实施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接受大中专毕业生,考试录(聘)用人员及调入人员的增人增资计划;管理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工作。
3、公务员管理科职责
负责完善全州公务员制度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新录(聘)人员定级工作;负责制定全州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责
(州职改办、引智办、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负责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方案,负责研究制定全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州引进智力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5、人才流动开发科职责
研究制定自治州人才流动和开发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州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调配政策,负责研究制定自治州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和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
6、人才交流中心职责
负责全州人才引进、人才市场管理、人才普查与预测、人才咨询工作;负责州内外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审批工作;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做好素质测评工作。
7、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职责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和地区津贴、奖金、奖励升级等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以及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非因公)伤、死亡抚恤政策法规;负责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工作。
8、军官转业安置科职责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管理我州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的组织人事及社会保险工作。
9、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职责
承办处理人事争议的日常工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聘任专、兼职仲裁员,并对仲裁员进行管理,负责人事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政策咨询;对人事争议案件进行调查;负责人事合同鉴证工作。
10、人事考试中心职责
负责全州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考务考试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干部考试工作。
11、人事培训中心职责
负责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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