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事程序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所需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份;
3、学历证、继续教育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各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份;
5、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送审材料目录表》一份;
7、其他所需材料。
受理时间:每年7月至9月。
主要程序:个人申请→单位公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人事局核准。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所需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原件一份;
3、学历证、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外(汉)语成绩通知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任职以来发表的个人独著论文材料两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份;
8、《送审材料目录表》一份;
9、其他所需材料。
受理时间:每年8至9月;
主要程序:个人申请→单位公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加具意见→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人事局核准
(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所需资料:
1、《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务审批表》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受理时间:每年8月至9月。
主要程序:个人申请→单位公示→单位审核推荐→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更换补发
个人资格证书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或更换的,当事人要及时向单位及所在地职改办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作为补发或更换证书的依据。
具体要求是:
l、个人应在《克孜勒苏报》上声明原资格证作废。声明作废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性别、所持证书的名称、资格档次、专业、类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等。
2、申请补发或更换证书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一式二份;
(2)丢失证书的,要提供登报声明报纸原件一份;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和人事部门验印盖章的《个人身份证》及已存入个人档案的《评审表》或《认定表》或《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及任职资格审批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相片一张;
(5)证书工本费。
州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情况属实的,给予办理补发或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在新的资格证书首页右上方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
聘任范围: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聘任期满,可续聘;
聘任程序:
1、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约合同书》一份;
2、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继续教教育证书、外语成绩;
3、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登记、审核、签署意见;
4、凭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签署同意聘任的工资变动表到工资科办理相应待遇工资手续。
(六)、考取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人员聘任管理
所需资料:
初级资格人员需提交: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2、完成继续教育证明书原件1份;
3、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1份。
中级资格人员需提交: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2、有效期内的外(汉)语成绩通知书原件1份;
3、继续教育证原件1份;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1份。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主要程序:个人向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进行初审,聘任→人事局审核